因我们夫妻从13年前共同伺候老两口,2005年已将老两口的57.88平方的楼房通过法律公正已全部赠送给我们。前些年老头的工资少他们每月只给200-300元的生活费,我们无怨无悔全心全意的伺候老人,但近几年,因为老头的离休工资逐渐增多,也因为他岁数越来越大(今年已经90岁了),更因生活活不能自理,从2005年开始我们1,000.00元的生活费和伺候护理费,到现在涨到了1,600.00元。由于老人工资多,他的其他儿女不仅每月分老头的工资(留下2万元急用后全部分光),而且一直很长时间监管老头的工资,有记账的、有管钱的。我作为同媳妇一同伺候老岳父十几年的姑爷确有想法,请问律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