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生,现单位要处理工伤,
1、一次性和单位解决能赔偿多少钱
2、在单位留用,怎么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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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赔偿金的计算,需要伤者的年龄、工资标准两个数据。
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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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具体数额根据年龄和工资计算,大约在十万以上,如单位留用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建议委托律师索赔,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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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还应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两项与年龄和上年度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和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主张工伤待遇。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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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