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7月到达州一民营医院工作至今,院方一直没与我签合同,保险这些都没买,待遇是死工资,值班没值班费,节假日上班无加班费用。我想辞职,这样我有权利要求院方赔偿吗?原本我们医院有个人辞职和我的情况一样,但是到劳动局去咨询这事,但是一听说是我们医院那里就不理他了。据说院方和劳动部门关系硬。这样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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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可以获得双倍工资,相应的社保单位应当购买,您可以投诉到劳动局或直接申请仲裁解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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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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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仲裁部门请求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局的上级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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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再硬硬不过法律的硬性规定,你完全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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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