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想咨询的是,我的一个朋友的妻子有外遇,老公得之后,与她离婚了。在离婚时因为有财产争议,所以离婚是经法院判决的,因为考虑孩子归女方,所以,房子判给了女方,并一次性付给孩子九万元抚养费。但是现在男方想看孩子,女方不让看,男方想让女方给写一个收到抚养费九万元的证明,女方也不予给付,还有是不是如果女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到房产过户为女方的房屋产权属女方,而不是非得用男方配合过户呢?女方有权不让男方看孩子吗?如果她不让看,怎样才能合法合理的探视孩子呢?谢谢各位律师!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