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6日,我购买一套公产房,由于要求房主将公产转为私产后交易,故先交定金3万用于房主进行房产公产转私产费用,当日在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时房主说明公产转私产需要时间较长,需要双方拟定5个月为限,如果5个月未能实现公产转私产,退回定金,双方互不违约,由于当时对房主的信任,没有考虑其他因素就签订了协议。目前3个月过去了,房主提出各种理由故意拖延转私产时间,房主提出房价涨钱(因房价上涨原因),请问我可否要求其赔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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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需要看看你们签订的居间合同如何进行约定的,要是属于对方的原因,造成了合同不能履行,需要看看你们的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要是约定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起诉,否则可以起诉至法院,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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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对方违约,你都可以要求退回定金,而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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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5个月后可以追究房主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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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结合合同判断,因不能面谈,无法全面了解案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法律建议可携带材料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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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详谈,如果是个人原因则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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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想涨房屋价格,那么属于违约,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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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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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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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