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我与2009年11月底在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已经办好了房产证,并且我们口头协议原房主半年之内将户口迁走。
可是事情过去一年多了,中间我多次催促,原房主迟迟不迁走户口,还说让我去给他找个户口迁出去那样我就能迁户口进来了。如果我能给他找个户口迁出去的话,我还着急把我的户口迁进来吗?
去派出所问过,潍坊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我原房主的户口不迁走,我的户口就迁不进来。可是在福建和深圳同样的情况,派出所会将原房主的户口迁到集体户口上,这样购房者的户口就能进来了。
我想问下律师,潍坊对于这样的事情是怎么处理的,如果潍坊没有这方面的政策,那么怎么保护买房人的权益呢?请律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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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来的合同没有约定,很难。只有通过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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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院要求依法判令原房主将户口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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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