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地上的普通农民工,因老板拖欠我们的工资,才写这些。老板是浙江人,第一年来山东包工程。现在工地因天气冷就要放假了,老板2011年1月1日就承诺发工资让大家回家过年,可是一直都没有实现。一直今天拖明天明天托后天,直到今天2011年1月18号工资的事情还没有一点动静。曾打电话问老板,说在浙江至山东的路上,却没有提其工资的事情。离春节越来越近了,工地上既然放假了,每个人都要忙一些自己的事情。可是工资还是没有一点着落。 明天就是 2011年1月19日,老板只是说来工地,而没有提发不发工资的事情。我担心老板会在拖延时间,拖欠工资.....
我的意思是求助法律,如果2011年1月19号老板给我们清工资我就不起诉,如果还是不发工资。可否动用法律,用法律强制执行让老板发我们的工资。
谢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