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的合同时间是09年7月1日~10年12月31日,但公司一直克扣加班费比如我合同工资只2100,但公司加班费是按1200给我计算的,现在我手上能举证的只有1.工资卡(10年5月份才办的,之前全是现金)2.合同 3.3个月的工资单(上面有证明在公司曾今加过班,但没有加班时间,大多数工资单公司都未发给我)。因为上班时无考勤卡,排班表全是手写最后都在公司手中。我已向仲裁所申请仲裁并受理了,但我不知道该如何举证,才能证明公司克扣我的加班费?如何让公司拿出排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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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申请证据保全,否则公司是不会主动出示排班表的,另外建议可以向劳动稽查大队投诉举报,劳动稽查大队处理投诉举报的过程中会留下一定的证据,可能对你有利。回答如有用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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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证明你加班就行了,根据规定,单位有义务提供考勤表和排班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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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内是否加班,应由单位举证证明。两年以前的加班情况,由劳动者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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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