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承包了一个小型修马路的工地。一个工人在别人的介绍下来到了我工地干活,经过几天的观察我发现他不能胜任工地上的活,于是我向介绍他来的那个工人说,叫他明天不要来了,可是地二天,他还是来了,在没有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私自的干活,结果就出事了,小腿骨折。在这期间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我及时的把他送到了医院,并且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用,出院后,他要求赔偿。他一意孤行的去告了公司,结果无总而返。现在他又来告我?他能告到我吗?我该怎么办?我觉得他是在以此来勒索我。
-
你好,如果你只是个人,他的伤情若是工伤应当由公司赔偿,他向公司索赔未果,你也不用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建议你委托律师积极应诉,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
如果他没有经过你的允许私自干活,你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你是受益方,可以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如果他去起诉你了,你要收集好证据,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
本案的关键在于,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你确实向对方表示过,对方不要再来上班的意思。
建议委托律师,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建议你委托律师积极应诉,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