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男方,为结婚,父母用半生积蓄加向亲戚的借助首付了60%的房款为我买了一套商品房,余款由我每月按揭(买房时,女方没有提出共同出资)。交房后,父母与我几乎每天为房子装修奔波、购置主材和监督工程,四个多月下来,现在房子也装修的差不多了,这期间,在房屋设计和挑选主材上我们征求过女方的意见,她也陪着我们跑过几次,因为现在离婚率很高,担心婚后如果过不下去会为房产引发纠纷,装修的费用没有让女方承担,父母也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但现在问题就来了:女方一直强调并不是为了房子与我结婚,而是认为既然是父母为我买的婚房,希望办理房产证时加她的名字,用这样的行动,体现我对她的真心,我们家对她的大气,对养育她多年的家人也会有好的交代,同时,她也会感觉有归属感和安全感,并愿意婚后与我共同还贷。如果不加,就认为我们自私,防着她,没有把她当做一家人,说我什么保障也没给她。如今,我很困惑,不知道怎么办,该做谁的工作,怎么做比较好?想请问专家:
1、办理房产证能否加名?能加几个人的名字?费用多少?
2、婚前买的房,如果加了女方名字,婚前与婚后加名有不同吗?产权如何分配?假如要离婚,会有哪些影响?又该如何避免?
3、另外,女方希望按照她们当地的婚俗,在订婚时由男方准备一定的礼金上门,我父母认为双方属于自由恋爱,且借款买房、装房至今未让女方家出一分,在这时候再要求提礼金上门,不能理解,同时也承担不起,该如何处理比较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