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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11月骑电瓶车走了机动车道,后被一辆小轿车从后追尾撞上,导致门牙断裂两颗,鼻骨骨折,眉根上方伤口缝合7针,身上多处挫伤,交警部门判定我负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并说明一万以下医疗费全额赔付。 但对方要求我配合他的委托人造假,骗取伤残鉴定,并答应可以多给一点赔付。请问,我拒绝做假,并要求对方全额赔付医药费(总计7000多),和误工等,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
2011-01-19 15:24: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交通的事故的赔偿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超过部分再由双方按照责任认定书认定的比例分担,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但是你负次要责任,可能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不能全部要求对方赔付。
  • 你完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你损失,最好不要作假,你可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
  • 你不要和对方恶意窜通,否则你也构成了保险诈骗,我建议你直接向法院起诉机动车主及保险公司,这样你可以获得最大数额的赔偿。
  • 合理,尽量不要作假哦,否则对方反悔就不好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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