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一亲戚(男方)夫妻感情不和,育有一子,3岁,跟女方姓,但男方带,有一套房子今年买的,女方出了一部份钱,其余全部由男方承担,现在如果离婚的话,怎样能使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又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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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关于财产;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水岭,从你们的情况分析,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你们婚后并没有采取书面的财产约定,即使女方一分钱未出,也不妨碍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证是立案的证据,没有结婚证可以到你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调取婚姻档案,对离婚没有影响。
孩子男方可争取,但是要提供系男方照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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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经济损失最低又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建议你亲戚委托一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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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