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我父母亲商量起草了一份遗嘱,关于房产的,但均未签名。我父亲后来突然病倒,生活不能自理,失去了语言和行动能力。现在我母亲身体健康,遗嘱由母亲来签名可以吗?另外遗嘱没有其他见证人,不知这份遗嘱将来有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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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和你父亲的遗嘱应当分别设立。对于你父亲这种情况,如果他头脑清醒,,仍然可以制作代书遗嘱的,但需要见证人方为有效,最好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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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的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状况正常,不能由其他人代签,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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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起草的这份遗嘱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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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签名有效,只能处分自己的部分,需要见证人,详情看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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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有效,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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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