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两个城市的,自从结婚感情一直不好,他家很穷交通也不方便,我当时就说不嫌你家穷只要对我好,好好挣钱就行了,婚前说的挺好,婚后就不一样,没有责任心,好吃懒做,又好赌,不知道挣钱,一吵架还经常打我,结婚后挣钱的胆子都是我一个人担,所以生完孩子满月我就来北京打工了,要给孩子挣奶粉钱,孩子是一直婆婆带,两岁半时接来北京住了一年,由于工作原因,小孩必须回老家上学,虽然我和老公同在北京,但他走了就不回来,也很少联系,也不管家里的所有事,可能在外面有了女人,我太累了,不想要这没有感情的婚姻,所以想离婚,但我必须要四岁的女儿,我要好好培养孩子学习,婆婆公公年纪也大了,都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病,没有能力挣钱,老公找了女人,再有孩子,根本不管我们孩子,这一点我很清楚,所以我很想要孩子,请问会判给我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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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按有待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孩子归属,而哪方对孩子更有利要看证据证实,孩子归你还是有希望的。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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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您的情况深表同情,但是不建议采取诉讼手段,如果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判给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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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老公的情况对于你争取孩子抚养权非常有利,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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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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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都是二婚 结婚后有个四岁的女孩 而两方都有孩子 这个女孩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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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
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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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根据事实判定归所有人,婚后财产对半分,抚养权有争议的,根据双方的条件,幼儿首先考虑归母亲抚养,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索取抚养费,具体金额有双方商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诉讼的一方责任更大,而判决后财产的分割与此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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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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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较小,又是女孩儿,由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并抚养孩子,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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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来确定抚养关系。建议从这方面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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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你诉述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大,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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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老公相比,你的条件更有利于女儿的成长,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一般会判给你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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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跟你的可能性较大,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来争取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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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困难可委托律师代理维权.如需要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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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确定抚养权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原则。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6)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一方思想品质、家庭条件、教科程度更好,取得抚养权的机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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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较小,由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并抚养孩子,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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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应该判给你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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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老公相比,你的条件更有利于女儿的成长,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一般会判给你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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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