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遭到入室持刀杀人抢劫。现在我父母的伤,经刑警队鉴定部门鉴定为重伤害和重伤残。现在犯罪嫌疑人逃逸。
我家的案件由刑警队负责,他们说案件已经上网,后来经我们了解到,上网中只是说犯罪嫌疑人有伤人,而没有说明是持刀杀人抢劫。
我想咨询各位律师:
1、上网中没有说明犯罪嫌疑人持刀杀人抢劫是否不对呢?如果不对,我们应该怎样到刑警队反映我们的意见?
2、现在被害人的伤鉴定为重伤害和重伤残,那么这个案件应该被定为什么类型呢?是重大案件么?
非常感谢您能够给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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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一般判十年以上,又持刀致重伤的,且两个,情节十分恶劣,十五年应该没问题,无期或死刑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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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人帮忙啊。自己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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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wanglieyan & kzfdy 两位律师的解答。
祝二位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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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华律师!谢谢您的回复。作为被害人,我们当然会尽力提供犯罪嫌疑人的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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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的案情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做详细的描述,因为这关系了案侦的秘密以及一些证据的使用,你不必对这件事有什么不安。
入室抢劫致人重伤属于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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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楼主!
你们也可以协助公安,提供一些线索,已以便早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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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