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骑电动车由小路向大路左转弯,由于转向的大路中间有护栏,无法转向大路右侧行使,且目的地本就在大路左侧,于是想逆行一段路直接到达.正欲转弯之时,忽从左侧驶来一辆电动车,车速极快,直接撞向我的车子的左侧,驾车人是年仅13周岁的孩子.旁边正有一交警,交警说:年满12周岁就可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也是自行车一种,所以对方不违规,且由于我告知交警我欲左转,交警判我逆行违规,对方不负责任.想咨询交警判罚是否正确?我欲逆行,但是还未逆行,事发地点在路口中央,并非行车道,且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年龄似乎应该是16岁,这规定各地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