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姐姐离婚了,理由是男方欠下了十几万的赌债,现在有债主找到我姐姐要钱,还说要告她,还说要把她抓起来坐牢,离婚前我姐一直不知道男方欠下赌债。离婚时,男方承认一切债务,课现在找不到男方,债主就来找我的姐姐,请问我姐姐该怎们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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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姐姐可以不还。按照《婚姻法解释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不免除其还款义务。但是该债务必须是合法债务,而“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合法债务,您姐姐可以就此免责,不还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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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除非债主知道你姐姐不知情,那么,你姐姐就可以不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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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的话,你姐可以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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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你要看男方的欠债是在离婚之后还是离婚之前。
2、第二,如果是离婚之后的话,你姐姐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3、第三,如果是离婚之前的话,你就必须证明他欠下是赌债。
4、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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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