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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我父母亲商量起草了一份遗嘱,关于房产的,但均未签名。我父亲后来突然病倒,生活不能自理,失去了语言和行动能力。现在我母亲身体健康,遗嘱由母亲来签名可以吗?另外遗嘱没有其他见证人,不知这份遗嘱将来有无法律效力?

继承
2011-01-15 10:51:0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你父亲亲笔书写,你母亲在上面签名,属于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需要见证人,自书不需要。
  • 你母亲签名后对遗嘱中处分她个人部分是有效的,如是自书遗嘱不需有见证人。
  • 要看你父亲意识是否清醒,详情可来电咨询
  • 遗嘱必须你父母都签,只你母亲签,那只能代表你母亲的那一份可以由你单独继承。没有证人倒不怕。
  • 您好!
    您母亲签字,只是她自己的这份可以处分,您父亲的不能处分。
  • 您父亲的遗嘱签名不得代签。
  • 你母亲只能处分她自己的那份
  • 如果是你父亲亲笔书写,你母亲在上面签名,属于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需要见证人,自书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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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