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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桌子上吃饭的朋友因发生口角,因对方骂我才随手将酒杯扔向对方,不料将对方的眼睛弄伤了,对方鉴定说是重伤害,因他家有人在公安里,他家还有个律师也是我们当地有名的无理的人。因当时害怕就逃了出来,现在想自守,可是又怕没公道,现在公安上公布说是以重伤害的罪认定的,我不明白想问问我有什么能维护我自己的权利的办法,请求法律帮助我想总有公道的地方吧

民事相关
2011-01-14 19: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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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