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驾车与出租车相擦,我全责,出租车轻微受损,车内乘客丙方自诉左脚受伤,出租车司机带她去浙一医院检查,医生认为无碍,后在丙方强烈要求下开了200多元的药。现在我要向保险公司理赔,但丙方不接电话,不肯提供身份证及病历卡复印件,导致医药费不能理赔,后来打通一次电话,她又提出要赔偿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但不肯提供任何单据和材料。我现在没有办法,想自己承担200多医药费算了,但就怕保险理赔结束后,丙方借机生事,请问我如果不管丙方的无理要求,今后在法律上有什么隐患,我应该如何防范

交通事故
2011-01-14 12:52: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