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于2010年11月登记结的婚(2婚) 家里面临拆迁很多邻居都签协议了,我家还没有签。
我家没有买下产权,只有使用权。房产证上名字是我爸爸的。
请问今年若拆迁分得的钱购买拆迁安置房,如何界定共同财产?(这是我爸爸的婚前财产吗?) 求救!谢谢
问题补充: 婚前的老房子,房产证只有父亲一人名字。但婚后该房遇拆迁,迁房分的的钱购买拆迁安置房(优惠)是否还是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 万分感谢!
最好请律师提供法律依据
-
拆迁所得房款应属你父亲个人财产,但是再次都买的安置房,应该是婚后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或当面咨询律师!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登记之日为分界点,之前取得的财产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在网上都能找到,如果遇到纠纷还是聘请律师较为稳妥,因为还要涉及到法律适用和实务操作。本建议仅供参考!
-
你好,用拆迁款购置新房,若能证明是用个人婚前房产的拆迁款购置的,新购房产仍为个人财产。
-
是个人财产。
-
当面咨询律师。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