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我爸爸帮房东家造房子,不小心把腿给摔断了,花了4万,现在我们家跟房东要医疗费用他就说没有,现在的问题是现在过去了两年不知道还能打官司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们之间还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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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受伤之日起诉,除非你们能证明在一年内有向房东主张,否则超过诉讼时效不能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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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爸爸与房东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可以通过口头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确立。
2.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但如果期间你们向房东主张过权利并能提供证据证明,时效中断,可以重新计算一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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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终结之日起算,如果没有超过一年那么你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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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需要证据证明房东雇用你们造房子,这样你们可以起诉要求房东赔偿你们的损失。可先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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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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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父亲和对方属于雇佣关系,应当适用人身损害赔偿。
2、若有证据证明你们在规定时间内主张过权利,那么建议立即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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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