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以8800元承包了一块农村闲散地,这块地在我住宅东面。(我的住宅位于村边,为了防止村民在我住宅附近拉土挖坑。所以我承包!这是一块农村闲散地,我不承包别人就会在这里拉土。有承包证明,上面写着8800元归长期使用!)当年我就平整土地,种上了杨树!如今有碗口那么粗了!2010年底,邯黄铁路要从我们村边穿过。气愤的是,村里定在我所承包地里取土垫铁路基,要挖好深。并且村里说07年承包地收回,平整土地费用和杨树折价给我!说实话,我不想要折价款,我不愿意让村里在这里取土,因为离我宅基太近!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