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外地户口,母亲陕西户口,要将婴儿户口上到母亲这里,可当地派出所户籍科说上不成,但公安厅不是有过(关于户籍管理九项便民利民措施)中规定: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持(出生医学证明)可自愿选择在其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吗?但我们找了几次,他们都说要到父亲的户籍所在地上户,可这项规定不是明明有的,为什么还不能给落实呢,为什么就不能给上呢?
请问,我该采取哪些正当途径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上到母亲的户籍所在地?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