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每次打电话问交警他都一拖再拖,说过两天就给,到现在出交通事故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没下责任,有那么难下吗,是不是和肇事者联系好了,我们应该采取什么办法,拿到责任书后直接可以起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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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7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如果没有鉴定,应当在十日内作出认定。对认定不服,可以三日内向上级机关要求复核。
2、如果接到认定书后,不需要进行鉴定的,可以直接按责任划分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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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上级管理部门投诉。另,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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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需要鉴定,应该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但是现实情况交警都不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按你说的一个多月了也该出了。拿到以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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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