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妻子2007.05月结婚且登记. 2008.11月有一女儿出生.现2岁多. 女方是独生子女家庭.上有父母. 男方我这边还有一姐.上有父母. 女方结婚以后,几乎没有正式工作在家为主. 小孩及女方生活开支由男方承担. 男方我02年毕业后一直在深圳打工.有8年. 这次回家, 两人协意离婚.但未达成未识. 1.女方如果选择要小孩,我愿意出抚养费. 2.女方不要小孩,我愿意抚养小孩. 但,女方意思是要分男方结婚以来30%工资收入. 现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
1,你可以请律师帮你应对。
2,抚养权可能争取,若你养小孩,你不用付抚养费,若女方养小孩,你应付抚养费,抚养费每月一般是你工资的30%。
3,若要帮助,可与我联系。
-
婚后共同财产平分。
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可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基于你所提供的信息,建议你们最好协商解决,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你的权益。其中缘由欢迎来电详谈。
-
结婚以来你的工资收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才能进行的,所以,在你们离婚时你还存在的工资她可以分割,且不是30%,而是50%。但你结婚以来的所有工资她份30%是不现实的,你们的家庭开支也是来自你的工资收入呀。具体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你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配,具体如何分配可协商,协商不了通过诉讼解决。
-
您好,夫妻财产一般是均分的,而不是分工资,您妻子如果起诉您,您应该积极应诉。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还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龙岗:王律师)
-
女方分你的结婚以来30%的工资收入没有依据,你们现有的共同财产包括你的工资她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
如果谈不好,她坚持起诉,你就积极应诉。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你在深圳工作,我能帮你把这个官司拉到深圳来打,这样对你应该会更有利。
-
她如不抚养小孩是无法得到扶养费的
-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