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11月我在石家庄市高邑县天河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说好是首付50000元(五万),剩下的房款(房屋总价12.8万)由开发商方给办理贷款。在交完首付,合同签了,房产证也办了(在开发商手里)。后来开发商告知贷款办不下来,让我付全款,可我当时没有那么多钱付给他,就一直拖到2010年11月,在我把钱凑齐给他送过去的时候,他说让我退房,房子不卖给我了,要不然就涨价。经过协商,最后决定在给予开发商房屋全款的情况下再多给他5000元,可等到第二天我拿钱去的时候他又不同意了,说这房子就是不卖给我了。情况就是这样的,现在我也急了,我不会多给他一分钱。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开发商算不算违约?如果真的打起官司来有多大的几率胜诉。我这里有合同,并以拍成照片,方便的话您可以加我的谢谢您的帮忙,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