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于2010年12月中和承租方(已方)签立合同,并在合同写到2011年1月1号开始至2012年1月1号为期一年合同,并也写明汇款方式以农业银行汇款,从中并没有收取何任定金和压金,合同大家都已签字!可是现在都是过去一个星期多了,一直催促,可是一直托,一直找各种理由来敷衍我!我想咨询,我这样是否可以打官司,胜算有多少,还是我现在可否把他们请出,并收取从中使用天数的租费和承担造成我方的损失~对于我现在是否有权进行扣留他们的货物,并在合同一年为期已满的情况后,我可否向法院公正处进行公正并进行拍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