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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10年12-16从天津亚邦树枝有限公司购进一批树枝。平常业务员。周学震给我公司发的是代号《7934》。没出现过量问题。一直很稳定。在2011年1月5日我们厂开始生产,在生产的过程中做出来的成品严正的出现了质量问题。他们公司的专业人员也来我厂试验,试验以后还是出现质量问题。《炸裂》后来我打电话去他们的公司我才得知,周学震不是他们公司的人员,只是一个做业务的,从亚邦进货以后再卖给我们的。我厂以前使用的是代号7934的树枝,这一次他给我们的是7337A树枝就是这一批代号7337的树枝出了问题,造成我10多万的损失,我和他们公司联系得知,这个7337树枝比7934的树枝便宜,质量不如7934.但是周学震没和我们协商,没告诉我们这一批树枝的性能,所以才造成这样的损失。请教一下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我的损失找谁要。多谢

其它综合
2011-01-11 18: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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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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