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此公司已经三年时间了,每年签一次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日期到2010年12月3日到期,公司找我签合同了,我不想签了,并递交了辞职信,领导不批,总说让我好好考虑,但现在我所负责的工作完全由他人接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想问:在合同到期后的这段时间内公司有没有权力扣发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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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扣,你可以到劳动局的监察大队投诉。既然你已交了辞职信,到现在已经可以直接离开了,不需要经过公司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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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辞职,其无权拒绝你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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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扣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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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扣工资,你只要提前30日书面辞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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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权利扣你的工资,当月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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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扣工资。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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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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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提起30天书面告知公司,您是可以辞职的。这是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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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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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