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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打工的在2010年11月18号上班早上8点20多分受伤了到现在还没好。是粉碎性骨折,厂里什么险都没卖的,去做工伤认定可我没有什么有用的资料 。老板说过要他赔偿是不可能的。我要怎么办啊。急·········································

其它综合
2011-01-14 20:46: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先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是要赔偿的,赔偿的标准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会无条件支付,如果不支付,申请劳动仲裁,劳动部门和法院一定会支持。
  • 申请工伤认定,治愈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老板不赔,鉴定结论出来后申请劳动仲裁。
  • 拿着劳动合同和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去劳动局做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公司赔偿,不赔的话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关于公司没给你们买保险的问题,你也可以向劳动局反映
  • 到社保局,直接要求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 你好!
    建议你先报工伤认定,等工伤认定下来后坐伤残鉴定。你可以要求你们工厂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该工厂不认定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监察,等你工伤认定下来后且伤残鉴定确定后在谈赔偿事项,如有需要请来电话咨询或登录本律师网站进行一对一咨询。
  • 委托律师,申请仲裁。
  • 到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先,待康复后再根据情况做伤残等级认定。若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当地律师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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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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