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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一位出租车司机,昨天下午我在左转路口等红灯,绿灯亮时我刚起步,一位老太太骑自行车闯红灯就突然从路口冲了过来,跟我的车子撞上了,当时我立即报了警并送老太太去了医院,老太太被自行车脚踏板硌伤,并有一处骨折,现在正在住院治疗,医药费都是我在垫付,今天去交警大队处理,交警将主责判给了我,我有点难以接受,因为我并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当时也有乘客在车上可以作证,当我对交警提出这个时,交警却告诉我有证人也没用,判主责的理由就是:同情弱者,如果不服就去上诉,我想请问一下:交警大队这样的处理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1-01-10 13: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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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