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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11月份期间,我弟弟一朋友啊东在吃宵夜期间与人发生口角并发生打架事情,因此使对方的手臂骨折,指头骨折以及脑壳受伤,听他另外朋友啊华讲我弟弟当时并不在场而是在朋友家里玩,但是啊东有打电话给我弟弟,我弟弟没有过去,派出所在啊东的手机通话记录里找到了啊东有打电话给我弟弟的通话记录以及其他人的,并叫别人带话我弟弟去谈话,但是我弟弟没去,过来几天后派出所的民警带来10来个人把我弟弟带走时间是10年11月28日早上10点左右。带走之后第二天得之被关在拘留所大概关了7天时间左右,于12月4日17时被转到看守所,现在拘留通知书已开。具体情况我不是很了解,大概的知道这些,请问我弟弟会被判刑吗?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刑或者其他吗???请各位专家帮忙下,在此表示感谢!

刑事案件
2011-01-09 21:43: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关键在于:你弟弟是否教唆他的朋友去实施殴打行为,如果实施了,你弟弟涉嫌成立教唆犯。如果他的朋友本来就想打人,邀你弟弟一起去打,但是你弟弟没有去,你的弟弟为无罪;若虽然没有去,但是在电话里给他的朋友壮胆了的话,在理论上可以成立帮助犯,但是在实践中可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
    总之,要视案情而定。
  • 您的弟弟已经涉嫌犯罪,可以收集证据并见一下弟弟,了解案情,争取主动从轻处罚
  • 你好!如果已经进行司法程序,那么先会见,了解案情后再做进一步判断。
  • 如果你弟弟没有到现场参与殴斗,那么关键是要了解清楚你弟弟是否参与了殴斗之前的合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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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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