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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1994年3月结婚的没领结婚证,只是 在老家办了酒席,现我们已有两个孩子,如果我们要离婚怎么离,我们是非法同居,还是合法同居?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1-10 15:37:5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994年2月1日之后,未领结婚证的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你们之间属于同居关系;没有重婚情况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非法同居。如果你们要分手,对共同财产分配和小孩抚养达成一致后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可以诉至法院解决。
  • 你们这样的情况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
  • 1994年2月1日新婚姻法实施 从此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即你们是同居 当然你们是合法的同居 你们不需要离婚 对于子女和财产 你们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请求法院裁决即可
  • 可以就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你们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需要离婚,直接分手就可以,分手时要解决清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离婚。
  • 属于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解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
  •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只要协商好子女和财产问题,随时可以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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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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