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01月09日下午2点在寿光市马店社区高家庄路段红绿灯80米处一辆货车正常行驶,突然发现一摩托三轮载2人异常逆向高速行驶,货车急刹车10米左右并停车几秒,摩托三轮越过黄线撞向货车,结果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经交警酒验后,伤者两人都曾过度饮酒,货车司机没喝酒,并上交驾驶证和行驶证,司机包手期间(手曾被烫伤过),回家了,算不算逃逸,司机能承担多少责任。
-
不属于逃逸,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及时维权,详情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
是报警之后回家的吗?如果是不属于逃逸,因案情重大,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只要配合调查、处理,应当不算逃逸,。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分清责任,详情请电话联系。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