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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上海711研究所签的劳动合同期限2007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30日,2010年11月30日公司人事主管和部门经理通知我说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了,我当时表示还要续签,部门经理说年终奖还给我,人事主管说还要再给我经济补偿,我当时不同意不续签,人事主管和部门经理说即使续签,我再呆下去也不舒服。我回去考虑了一下,第三天人事主管和部门经理又找我,意思是不再续签了。我勉强同意,人事主管和部门经理就让我在不续签合同通知书上签字,我就签了,随即人事主管和部门经理就让我马上办理离职手续,并给了我一张离职办理单,我说我合同到期后再办理,他们见我就催促我办手续,我一直拖到合同到期日才办理手续。办完手续后,算工资和经济补偿,按之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给了我三个月经济补偿,每月以交通卡发放的300元交通补贴没有给我,年终奖也没给我,我找人事主管,他说现在年终奖方案还没出来,等出来后再按考核结果给我,我上半年考核是合格,下半年考核就由他们说了。我又找部门经理,他说当时他说给我是因为他不清楚年终奖怎样发,他说按年度考核我不合格,年终奖就不给我了。该公司考核分上半年考核和下半年考核,上半年我考核合格,下半年就由他们说了。请问我的年终奖和三个月的交通补贴能要到手吗?

其它综合
2011-01-09 14: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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