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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是08年离的婚,小孩归我,原来说好男方每个月给600元抚育费,有法院开具的调解证明,一开始还能按时给,但从今年3月份开始就再没给过,已经拖欠达半年之久。请问,我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还是需要重新起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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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0 20:59: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