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七月份跟深圳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林园小学太阳能设备安装施工工程合同,定于9月1号完工,工程如期完工了,一直是在甲方鉴理,乙方施工经理的监督下完成的,进入产品都有合格证。但过了近两个月后,乙方经理通知我甲方要电线和灯杆基础混凝土的检测报告,我不知道怎么搞,乙方经理发信息我质检站怎么联系,之后我先到奔达康去买了电线送检顺便问一下混凝土事宜,质检人员说必须要买好一个15厘米见方的试压块,必须在甲方监理和乙方经理的监督下现场取样的才是有效的。也就是说之后做的没用,无奈只好跟乙方经理说搞不到,经理说自己想想办法。以后甲方监理提出了几点不验收,原合同是用电缆而乙方用电线,灯杆避雷不达标,灯杆壁厚没5毫米,这些与我无关,混凝土做检测报告合同上也没注明,水混合格证也有,他们当时都没要求。以后重做,乙方要求我做只给2万,以后的工程量和人工费至少近4万,我没答应,以后找别人做了,我的工程款4万多至今不给,请求法官或律师帮帮我,虽然接工程,可那低得可怜价格,自已比别人还做得多,还担这么多风险,有什么来头。4万对于有的人算不了什么,可我们这些卖苦力的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望法律为我指点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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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施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需要认真阅读合同的内容。建议带上合同与律师面谈,或者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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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上合同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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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要到余款,要看你们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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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上资料找律师当面咨询。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来所里详细咨询。(龙岗: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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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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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