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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电工,按照社保政策,单位在2005年给我们买了社保,社保参保年限最低是15年,因为年限,我们按100%档次补交10年的个人部分7820元,可是有谁知道,单位领导在办理社保时,只给我们按60%的档次参加社保,因此单位多收我们参保人员个人金额4仟多元达5年之久而未公布,直到我们拿社保时才发现只在60%的档次内,所以使我们全体参保人员被欺骗5年之久,我们全体参保人员现在是欲哭无泪,请问能有什么地方帮助我们讨回公道。

其它综合
2011-01-08 22:52: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