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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月1日在汽车4S店,交了订金。现在不想买了想退。4S店在公司的收款收据内容写的是“订金”,而在汽车产品购销合同里的一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万作为预付款,。。如果乙方解除本合同,预付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请问能要回我的订金吗?

其它综合
2011-01-08 19:52: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