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以什么案由起诉或报案
2010年,我与前男友之间发生一起经济纠纷,已以起诉到地方法院. < 他曾经借我135万人民币,理由是做生意> 后经他朋友出面从中协调,我们达成庭外合解,他的这个朋友和他一同经营了一套工地用施工设备,条件是他的百分之五十的股权以债务清尝的方式转让给我,做价30万, <签定了三方合同,他朋友也同意了.> 余下的欠款等他家所处位置搬迁后再偿还,我考虑到种种原因答应了,没多久,他和他这个朋友一起将那套设备偷偷转移了,并到外地施工,我四处寻找,现在仍然没有消息. 我当初已经把他写给我的欠条还给他了, 现在应该怎么办?他是属于盗窃还是诈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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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他的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因为毕竟他对该设备也有一半的产权。
2、你可以依照协议约定要求他这个朋友归还你的欠款。
3、最好把你们签订的协议拿给律师把关,看看有无问题,并商量下一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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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他的朋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你们之间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而且他的朋友对该设备也有一半的产权。
2、你可以按协议约定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3、最好把你们的协议拿给律师把关,然后商量下一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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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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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