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在辅路上的机动车碰撞,主要责任在我,但我受伤了住了院,胸腔积血,多处肋骨骨折。到现在对方一分没出,也不看一回。光住院和治疗等就花了两万多,后期修养及治疗还修要开销。我怎么要赔付。交通队的责任划分我是占主要则任,对方是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划分 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我我怎样才能要我应该得到的赔付呢。
-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当事人如果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确实不合理、不公正,法院有权力在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前提下,根据自由裁量权,重新认定和划分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主次责任之分,可能是1、9或是2、8或是3、7,赔偿也按照此来进行
再次,你同样可以要求对方及其车辆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应的医药费在内的损失
最后,不能协商,就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
你好!次要责任一般是30%,但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你可以向对方主张比30%多一点的赔偿,实践中一般可以主张到40%左右。如对方不愿给付,那就向法院起诉吧。
-
可以要求赔偿
-
您好,可以要求赔偿
-
次要责任一般是30%,但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你可以向对方主张比30%多一点的赔偿,实践中一般可以主张到40%左右。如对方不愿给付,那就向法院起诉吧。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