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是农村房子,当初建造时是。我老公20,婆婆20.公公20,他姐姐10平方米。我婆婆是偏向她女儿。如有一天我婆婆也不在了。她把遗产分给她女儿。我们还有没有机会上述。因为这是集体土地。这土地不能做为财产分割。只有这些砖头和装潢,才是她的财产。可以这样上述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1-08 19:54:3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