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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服务上海世博会人员,我们在世博会结束后根据新劳动法规定,向我们公司要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缴纳我们的综合保险和我们的夜班津贴,经过调解不成,后来我们就仲裁委员会仲裁了,判决书下来的终局裁决是被申请人不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要等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我们就去问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要多久可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他们说要等四十天才可以,所以我向在这想问下要到底多久才可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

其它综合
2011-01-07 20:04: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自公司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四十五日,公司不向当地中级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你们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的期限为: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中止执

      行的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第5项规定作出裁定,包括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5种情形。

      如果你申请强制执行已经立案,法院依法应在6个月内执行结案。

      上述《规定》还明确了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结案的,应当制作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

      也就是说如果你申请的强制执行已经立案,那么你可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请求其督促一审法院尽快执行。

      但是如果你的申请强制执行没有立案,那么请再次与强制执行庭交涉,尽快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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