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工作上班方便,同事帮我找了一间房子离公司较近的一个小区里,我和同事一起过去看的,因为里面电器不全我只交了300元压金(原本要500元),当时他写了两份《房屋租赁合同》,我要求他给我一个收取压金的收条,因为没有纸张他就把他的那份《房屋租赁合同》撕了给我写了收条,一个星期过后,房间的电器还没弄齐全。并且总是说忙一推再推,我觉得房东信誉不大我就提出退租,当时在电话里好说了,可是在我去约好租房的地方去找他时,人不在,再打他的电话,电话也关机。(共给了我两个电话,两个电话都是关机中,)已经一个星期没联系到人了。不知我的压金是否还能要回?有办法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