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12月,我从流长开车去九庄办事,在途中我的面包车与摩托车相撞,驾驶摩托车的业主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车祸后,我马上送受害者去息烽县医院治疗,目前受害者差不多已痊愈,可以出院,但她要我赔偿1.2万元。(受害者是当地的老师,有固定工作),赔偿太高,想从法律程序来咨询,谢谢!

交通事故
2011-01-07 17: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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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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