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5日,我孩子男17岁,在学校篮球场打球,他说了另一个男生(高一年级18岁)是癞子,那个男生马上就动手打了我孩子,结果就被打成左鼓膜穿孔,请问事情发生了,我们家长因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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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
首先,是否报警?进行鉴定,看是否构成轻伤,或是伤残
其次,可以向侵权人主张,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再次,对于学校,要看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
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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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先积极治疗,保存好相关单据。
第二,要求学校出具处理意见,
第三,看伤情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轻伤以下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同时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
第四,学校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如有进一步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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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应该能构成),要求追究对方(满十八周岁)的刑事责任,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对方未满十八周岁,可以提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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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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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存在过错的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还有问题可以找专业的律师面谈以得到最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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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6周岁,构成轻伤害犯罪。对方肯赔偿,也可以不走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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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应该能构成),要求追究对方(满十八周岁)的刑事责任,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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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