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8岁,在学校因为跟同桌发生争执打起来了,导致同桌胳膊受伤,请问学校应该赔偿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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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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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当承担补偿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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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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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发生的时间和学校的具体地点,如果存在监管职责,学校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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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