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未经我同意在外向朋友借钱主要用于她个人消费,我也未签字认可,只是听她说了一些,我想问一下
1、像这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她不偿还我对此债务应否承担偿还责任,如要偿还,我不是太亏了吗。
2、有什么办法可以使我以后如离婚的话不承担偿还责任。
请律师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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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则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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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不能证明借钱人明知属于你妻子个人债务的话,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好证明借钱的人知道属于她个人债务,用于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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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借债务,都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举证债权人知道为夫妻一方所借,另一方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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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