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应聘A公司时签订了一份一年合同,一年后续签合约,其中对于薪资部分如下描述:薪资5200,研发津贴1000。研发津贴的意思是说加班没有加班费,即每月不管有无加班或加班多少,拿的薪资总额是6200。现在公司进行薪资重整,说每个人都加薪200但需签订一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说:薪资总额为5400(基本薪4000,综合津贴1400),也就是说现在每月的薪资是5400。
我想问:1.如果加班还是不给加班费,这份补充协议合法吗?
2.如果是有加班费的话,这份协议又合法吗?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